全國人大代表,中國石化茂名石化執行董事、分公司代表尹兆林建議出臺財稅政策,減少企業推動潔凈能源發展的資金壓力,推動構建清潔低碳、安全高效能源體系,助力“雙碳”目標實現。
尹兆林建議,擴大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享受范圍,并且提高優惠比例,“比如將企業生產銷售綠氫產品納入增值稅即征即退范圍,恢復太陽能生產的電力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,并將潔凈能源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比例提高到100%”。同時,對納稅人因生產銷售潔凈能源產品帶來的收入,比照資源綜合利用減計收入模式減免企業所得稅,減按90%計入收入總額。
他還建議將碳減排和生產潔凈能源涉及的關鍵設備列入節能節水、環保專項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目錄,享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第一百條規定的優惠政策,即按專用設備投資額的10%從企業當年應納稅額中抵免;將具有固碳作用的生產用地,列入土地使用稅免征范圍;將碳捕集、碳封存項目列入財政補貼范圍,對于碳減排量,可按照碳交易市場價格一定比例進行補貼。